退换货原则
有关退货,我们公司将在客户收到药品起的7天内,符合下列药品退换要求的,可以退货。拨打客服进行联系确认,我们公司将尽快安排第二次发货。
1) 由于产品本身存在质量原因,经我们质量管理部门检验,确属质量问题的;
2) 国家权威管理部门发布公告的产品(如停售、收回等);
3) 经客户与公司协商一致等。
对于下列条件的,我们将不予退换货:
1) 在退换货之前客户未与我们公司客服服务中心取得联系;
2) 客户采购的商品因客户非正常使用或储藏而出现质量问题的;
3) 退回商品外包装或其它商品附属物不完整或有毁损;
4) 超出质量保证期的商品;
5) 所需退货商品的批号、型号与售出时不符的。
客服电话:028 - 86285988